说到众议院,大家应该都熟悉,有人问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还有朋友想问美国参议院跟众议院的分别,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实际上美国的国会众议院参议院什么关系呢,今天给大家说说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哪个权力大,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哪个权力大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两个比较还是众议院权利更大一些的
1首先,我认为问题中的权利应改为权力。然后,总体上,参议院的权力大于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众议院则与各州人口有关,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
2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
3在美国,立法权由国会掌握,美国国会分参议院和众议院,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4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国家大权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掌握。总统的法案需国会批准方生效,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议案,但复议时若还是多数通过即为有效,国会可弹劾总统。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哪个大
参议院和众议院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众议院是根据公民人数组成的,众议员代表着选民的利益,所以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也多,表决的优势也就多。 参议院是来自各州的,每州两人,代表州的利益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谁的权力大?为什么?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谁权力大?这个还真不好比较,但如果硬要比, 应该是参议院比众议院权力大。当然为何会有这样的结论,也是根据一些事情的走向来决定的。我们先来看它们都是负责一些什么,或者是有什么责任,然后就一目了然了!
其实当当从他们美国的平衡点来看,都是三足鼎立的,就是说他们都是平衡的关系,根本不存在大小的关系。大家都是相互维持才有美国现在的状况,而且两院的主要存在关系就是在牵制白宫而已。不过,这也是对于三个大的状况来看,而两院之间的谁的权利大也是在看这些方面的。
先来看看什么是参议院和众议院:
参议院来自于古代的元老院,掌握内政外交最高决策权力。至于权责,国内一般法案都关乎全民,一般都由众议院提起,然后参议员进行表决。最接近全民的,无非经济、财政、税收、教育、医疗、社保等等。这种关系,是提议和决策的区别。当然,参议院也可提起法案需要众议院通过,但国内最基本的最普遍和最涉及全民的法案,都是众议院提起,参议院最终表决。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是外交,一个是后勤一般。
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当然,就国家大事而言,众议院更像一个下面的建议机构或者说是一个秘书团,参议院像是一个能够决策这些建议的老大一般,不但是总统下属文官与顾问团队,更是一个执行团队。虽然众议院能在特殊情况下重新选举总统、对现有总统提起弹劾,但最后都必须经过参议院最终决策通过。所以总的来说,参议院才是一个决策者,而众议院就像是一个管家的一般。自然是参议院的权利更大一些了。
美国参议院跟众议院,哪个权力更大?
美国参众两院没有权利大小之分,只是权利不同而已。
众议院是根据公民人数组成的,众议员代表着选民的利益,所以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也多,表决的优势也就多。 参议院是来自各州的,每州两人,总数一百人,参议员代表着各州的利益。
美国所有的政策法规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这样的权利分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损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所以众议院为了让提案在参议院能够顺利通过,在草拟提案是就必须考虑到各州的利益,一旦参议院通过,就最后交给总统批准执行。 总统则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他可以有权否定提案。
经否决的提案会重新交由参议院表决,若2/3的议员表示通过则不再需要交由总统审核,直接通过!这样是为了防止总统的党派性和个人权力集中造成的错误!(毕竟若没有这一项,总统是最后立法机构,与美国的三权分立和所谓的民主不符)
以往美国有很多提案出笼,但都在参议院被挡了下来,感觉上是参议院的权利大于众议院,其实未必,因为参议院没有制定提案的权利。
注:多数为复制内容,但因不全面为补充所以复制了某网友的内容,见谅!!!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区别在哪,哪个的权力更大?
美国是一个议会制国家。参议院和众议院对美国的政治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参议院和众议院,美国的权力就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很多法规就不能得到有效的补充。
单从权力上来说,肯定是参议院要比众议院的权力更大,因为参议院可以参与政府的人事任命和一些外部事务的决定权。比如美国要发动战争或者与他国签订什么条约都是需要参政院来投票通过的,如果在参政院通不过,那么不管是谁的提案,包括总统都是没有权利要求政府执行的。
而众议院可以说是一个为民办事的机构,他们主要负责国内一些民事上的立法,通过一些专业人士提交某些法律提案或者是一些国家政策,在众议院进行投票,投票通过了就可以把这些提案正式立法。
如果就两院议员进行比较的话,众议院比参议院人数多,因为众议院是按照十万选一个的比例进行配置的。而参议院固定就100名,参议院的议员更加的专业,是社会各阶层的精英人士。
应该说,众议院是体现民意和党派政治利益,议员随民意而动。而参议院更加体现的是精英阶层的利益。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它有权对所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弹劾(包括总统和现役军官)。参议院是辅政立法工作,是全国的最高人事任命权,总统缔结的条约经它批准才能生效。
美国虽然有着三权分立的特点,但是其实每个权力机构都被某个利益集团所把持,他们大多数的时候都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集团去工作,而不会全心全意的去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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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是什么,三者有何关系
国会是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
参议员由州选举,每个州选出两人,共一百人左右。参议院的参议员有一票表决权。
众议院是按照州的人数比例来分配的。
参议院参与国策。
众议院只针对州内,州,市一级的政策,以及做民意代表等相关工作。
参议员比众议员职权要大。
级别等同于我国副国级,但权力要比我国副国级大的多。
众议院相当于人大代表,但权力要比我国政协委员大的多。
两院的议员都可以经商,只要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财富,在美国就是不违法的。
除去经商,还可以享受企业资助,通过政治献金(捐款)与企业开展合作。都不违法。
但政治献金单笔有限额,也有最高上限。
不过这个就形同虚设了,大部分两院议员都操控着很多基金会。
所以他们到底从各个协会或是企业拿了多少,你也不可能知道。
美国的众议院和参议院各有什么权力,为什么要分上下两院?
一、美国众议院权限:
1、审议和批准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2、美国宪法授权众议院因‘叛乱、贪污或其他轻重罪行’而弹劾联邦官员,众议院可经简单多数表决通过弹劾案,并提请参议院对其进行审判;
3、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即在选举总统时如果参选人的选举人票都没有过半数时)。
4、起草和提案各种法案,获简单多数通过后交由参议院审议通过。
二、参议院权限:
1、审议和批准总统任命的人事,如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法官等,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参议院对人事案的同意权是有些限制的。例如,宪法规定,总统可不经参议院建议与认可而于国会休会期间任命人事。休会任命仅暂时有效,该职务于下次国会议期开始时再度出缺。尽管如此,总统经常作休会任命以避过遭参议院驳回任命案的可能性);
2、批准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制定涉外法规(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三分之二的参议员建议与认可后方能批准条约);
3、众议院弹劾因‘叛乱、贪污或其他轻重罪行’联邦官员,并授权参议院作同样的尝试(若在任的美国总统受弹劾,美国最高法院院长须主持其审判。在弹劾审判过程中,参议员须坐镇监誓与监证。有罪判决须在场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经判决确定的政府官员自动解职,参议院可进一步禁制被告将来再任公职。在弹劾过程中不准有其他的惩处。然而,被弹劾者有可能在一般法庭上面对罪行惩罚);
4、没有副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副总统。
总的来说美国的众议院一般偏重于美国财政和内政的立法,而参议院则主要在政府人事和外交事务上说了算。
参议院由各省的省长亲自担任,或者亲自任命。它代表了统治者的要求。众议院则由民选代表组成。它代表了民众的要求。
下议院拥有立法、财政和监督权,是议会的权力中心。上议院拥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上议院既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担负司法机关的职能。
上议院不是由选举产生,而是由根据世袭权力而取得这种位置的世俗贵族和非世袭的教会高级人士组成。大部分议员都是从斯图亚特王朝取得称号和职务,因此斯图亚特王朝可以指望他们的支持。下议院的情况稍有不同,因为这是一个选举出来的机构。尽管其议员不是真正的英国人民代表,可是他们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要比上议院的议员低。他们是由各个郡年满21岁,从地产上每年获得40先令以上收入的男子中选举产生的。在斯图亚特王朝时代,由各郡选入议会的是中等贵族和大贵族,包括旧的封建贵族和新的资产阶级化的贵族。还有在某种程度上与土地占有有一定关系的资产阶级。
美国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相当于中国的什么部门?
美国的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相当于我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样,是国家的权力机构.PS:不是楼上说的省人大
以下为参众两院任期和职权和区别(知道的话请忽略):
参议员由州立法机关提名选举,众议员由人民提名选出,对参议院实行二级复选,对众议员实行一次选举.
两种议员的不同任期和职权:
参议院与众议院的不同,不仅表现在代表制度的原则方面,而且表现在选举方式、议员任期和职权差异方面。
众议院由人民提名选出,参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
一个是直接选举的结果,另一个经两个阶段选举产主。
众议员的任期只有两年,而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
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它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参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审理众议院向它起诉的政治罪案件。它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总统缔结的条约经它批准才能生效。总统提出的法案和所作的任命,须经这个院的同意才能最后生效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
国会的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区别: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简单说:参众两院的区别:
1、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2、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3、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