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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 s问问
  • 2021-11-07

说到西安,大家都了解,有人问西安公租房申请通过了在哪里能看到消息,另外,还有人问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实际上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需具备本市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同时还需要具备家庭收入不得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申请公租房办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婚姻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西安市公租房办理程序:

1、具有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非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区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社区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街道办事处收到审核材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社区调查意见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5、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西安城六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指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

3、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

4、新就业职工指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5、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7、由社区组织住户领表填报,驻社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8、新就业职工填报并统一提交到社区。未设立社区的,直接由乡镇人民政府来负责;

9、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到县(区)领取调查表和宣传资料并发放至社区或村委会;

10、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由社区将调查表统一发放至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本人填写。

西安大学生毕业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

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西安公租房在哪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简称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其中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应到现居住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二、申请资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家庭成员一寸证件照2张。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验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2)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婚姻状况承诺书;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3)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无子女的,提供婚姻状况承诺书。

4 未成年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验原件。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购买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买的发票及行驶证(验原件)。。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名下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有工商注册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其中:

1、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75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人月;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非营运车辆的,单价不高于15万元(以购买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如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不得超过15万元。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公祖放的申请条件为需要有当地户籍或暂住证,且住房困难等条件。

以西安国际港务区为例,根据《西安国际港务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七条 公租房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

(一)区内用工单位就业人员作为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或暂住证(居住证),并与区内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对于区内用工单位开发建设的集中式商贸物流场所的稳定就业人员需具备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产权所有人提供的经营证明文件。

(二)住房困难指:

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在西安市主城区(西安市城六区和长安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或私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人均17平方米;

2、申请人之前未承租公租房或廉租房;

3、申请人居住在危险房屋或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等不适合居住的房屋。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西安公租房怎样申请容易审核过呀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西安城六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指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

3、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

4、新就业职工指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5、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7、由社区组织住户领表填报,驻社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8、新就业职工填报并统一提交到社区。未设立社区的,直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9、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到县(区)领取调查表和宣传资料并发放至社区或村委会。

10、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由社区将调查表统一发放至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本人填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2018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017年12月,公租房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

大学毕业西安申请公租房有什么要求,需要哪些手续,难办吗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西安城六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指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 3、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 4、新就业职工指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5、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7、由社区组织住户领表填报,驻社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8、新就业职工填报并统一提交到社区。未设立社区的,直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9、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到县(区)领取调查表和宣传资料并发放至社区或村委会。 10、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由社区将调查表统一发放至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本人填写。

西安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2017年西安公租房新政策

1、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

2、2016年公租房新政策

(1)申请条件放宽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将公租房政策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这就意味着,未来申请公租房将不再收户籍限制,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

实际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不少城市的公租房申请已经放开户籍的限制。

比如济南市的公租房政策中指出,只要在济南无房、缴纳社保并且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未来,公租房申请可能不仅在户籍上放宽要求,在收入、社保缴纳等条件上也会放宽。

(2)不再集中建设公租房

根据房地产去库存化的政策,各地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快消化商品房库存量。

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明年各地不再新建公租房。

住建部表示,今后要通过市场筹集房源、政府给予租金补贴,这有利于发展租赁市场、有利于消化现有库存、有利于减少政府直接投资、还有利于减轻政府管理压力,特别是有助于建立一个新的住房保障体制。

这意味以前集中建设公租房楼盘的时代将过去,未来政府会通过向房企购买或向房东提供租房补贴的形式筹集房源,这些房源在地理位置上可能要比以前集中建设的有很大优势,人们再也不用担心申请的公租房位置偏远无法入住的问题。

(3)实物配租为主,提高租金补贴

实物配租是最直接的公租房管理方式,随着2016年转建为买的新政推进,不仅能解决房产的库存量,也有利于方便配租。

但是实物配租的方式受到房源的严重限制,比如有居民2014年申请到公租房,但是由于房源缺少,到2016年初仍然没有完成房源配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不少地方提高了租金补贴的占比和数额,使得公租房政策更加有利于民。

(4)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以前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分开申请,分开配租,这种方式不仅造成工作不合理,也不利于人们申请。

2016年以后,公租房和廉租房将并轨实行,廉租房主要体现在租金优惠上。

比如普通居民申请公租房,按照标准租金为15元/平米/月,而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人群申请的公租房租金可以低至2元/平米/月。

这就意味着,在申请公租房时,要想享受租金优惠,要另外提供低收入等证明材料。

(5)各地略有差异

各城市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的公租房政策,这些政策大部分相同,但也存在一些细微差别。

比如,广州市规定,高级技工人才申请公租房可以优先配租;商丘市规定了申请公租房的人群必须满足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青岛市的公租房不仅可以出租,在注满5年时,承租人满足相关要求还可以购买公租房。

3、公租房申请条件

(1)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A、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

B、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C、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

A、年满18周岁;

B、拥有本市户籍;

C、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D、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E、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A、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

B、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

C、在本市无住房;

D、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4、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提交申请点);

(2)申请点审理;

(3)初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复审(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

(5)公示;

(6)轮候;

(7)摇号配租(未配租者进入下一轮摇号);

(8)签订合同。

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西安【2】

1、西安城六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指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

3、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

4、新就业职工指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5、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7、由社区组织住户领表填报,驻社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8、新就业职工填报并统一提交到社区。

未设立社区的,直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9、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到县(区)领取调查表和宣传资料并发放至社区或村委会。

10、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由社区将调查表统一发放至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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