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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租代购买车被骗10万

  • x车子
  • 2022-02-05

谈到买车,大家应该都了解,有朋友问以租代购买车被骗签租赁合同怎么办,当然了,还有人问已租代购买车被骗10万,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其实平安以租代购买车合算吗,今天给大家说说已租代购买车被骗10万,希望能够帮到您。

已租代购买车被骗10万

被骗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报警。

把以租代购被骗的经过整理清楚,向警方提供详细的信息资料,警方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介入调查取证的。

如果警方通过调查取证认定你这是被骗了就会立案侦办的。

如果警方通过调查认定你这是民事合同经济纠纷,你就只能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了。

被骗了就要依靠警方,任何人说的能帮你都是骗子,千万不要相信,以免造成上当受骗。

如果被骗了,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越早越好,越利于案件的侦破。 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10。 将被骗的细节、金额、使用的方法等向警察说清楚,案件一般是不难被破获。 除报警外,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应相信警方。

以租代购买车是不是骗局

该种购车方案在国外盛行多年,目前国内这10年来发展迅速,现已租的方式每个月支付租赁,到期过后直接过户给承租人

以租代购可以买车吗被骗了怎么办啊

被骗了多少钱呢?

你好,前天收到传票,分期买车,变成了以租代购被骗,民事起诉我。没有使用车,又没见钱。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当地律师积极应诉,收集有利证据答辩,对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利,祝你维权顺利!

“以租代购”究竟是买车新模式,还是坑爹新骗局

以租代购看你怎么理解:你要的在银行贷款买不了车 就是新模式 骗局到部算 也算解决部分购车人的需要了 购买产品前 问清楚 搞明白 其他都不是事 小公司 没有融资租赁牌照的别去。有的业务员为了成交 各种忽悠 建议慎重 想买就大公司 部要贪小便宜

以租代购买车.现在车子被车主收回.我该怎么办

购车条款里应该明确标注车况,如果保证车子不是事故车,那么按照法律来讲属于违反合同,你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车门出现刮蹭很正常。小的钣金修补可以理解,但注意车架,B柱,以及大梁是否有维修痕迹。如果有修补,坚决不能要!定金必须全额退还。

以租代购买车合算吗

以租代购的车坑点如下:

坑一:购车费用高出很多

以租代购模式中,往往首付比例很低,比如一成首付,随后每月支付“月供”。在三年或者一定期限后,加上所有的费用,会比全款购车的费用高出很多。以下这个案例中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王某通过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以租代购"的形式租赁轿车跑网约车,起初约定每个月只需支付3970元的租金,三年以后就可以拥有这辆轿车的产权和使用权。

除每月租金外,王某还支付给了对方三万余元的费用,但这笔费用在合同上没有约定用途。收据上这笔钱写的是车辆首付款,但是随后对方告知他这笔钱是购置税、车辆保险等费用。这样算下来的话,三年还清的话,这个车子算下来要十七万六千多,而实际上这款车全款买下来才十三万多,整整贵出四万多。

坑二:多种额外收费

正常在银行贷款买车,要么多交利息,要么多交一笔手续费,尽管4S店也会有提车费收取的情况,但大致还是比较“收敛”的。但在“以租代购”模式中,可能大不一样,服务费、手续费、提车费等一系列的变相收费可能还在等着你,这些费用在合同中五花八门,一不小心就会被绕进去。

坑三:无法确认车辆来源渠道

以租代购模式下,提车很多都不是在4S店,存在无法确定车辆来源的风险。车辆是否使用过,是否损坏维修过,相比于正规的4S店,保险系数比较低。

坑四:恶意拖车收费

尽管一开始的首付很低,但月供往往两三千甚至三四千元,中间有可能出现逾期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逾期有几天的宽限期。在逾期后,也会第一时间进行提醒。但在以租代购中,有一些融租厂商在盼着你违约逾期,并且会派人在逾期后第一时间进行拖车,同时还要征收比较高的拖车费用,以及逾期违约的高额违约金。

随着一二线城市汽车保有量趋于饱和,“以租代购”主要在三四五线城市以及农村地区渗透,换言之,“以租代购”的服务群体更分散,维权意识可能更薄弱。无论如何,认真看合同条款,计算总的花费,对比正规渠道车价,这些必要的功课都是要做好的,否则只能上当受骗,掉进一个个大坑里面了。

以租代购的买车,其产权不属于自己,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以租代购的风险:

  • 一、有些租赁公司一方面打着以租代购的口号吸引消费者签订合同,而另一方面将汽车抵押给银行方便自己做资金周转,而他们与银行间的融资合同细则消费者事前不知道。如此一来,消费者就需要承担较高的租金。

  • 二、以租代购本质上就是融资租赁。从形式上讲,法律是允许融资租赁,但严格地说,以租代购目前还不完全受法律保护,因为它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单从租赁方面来看,只要租赁双方主体都具备资格,签订了合同,就不违法。比如说,消费者要是把使用权转移到所有权,即消费者交了全款但是车又不在本人名下,那么就很容易出现纠纷。因此在合同期满需要指定过户的消费者,需要跟租赁公司在合同上备注清楚。

  • 三、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相比,后者是一种买卖交易,买方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前者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消费者)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租车公司)所有。因此在选择以租代购的服务方之前,必须先了解该租赁公司的实力,以及充分了解该租赁公司对于合同存续期间意外风险的处理方式。

  • 目前,以租代购信用风险成为了行业内的最大隐患。以租代购主要的隐患在于产权和使用权分离以及事故责任划分和承担。对于消费者来说,主要是费用和使用的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合同到期缴纳全款后租赁公司不办理过户的风险。在此告诫各位消费者务必在认清以租代购的风险和租赁公司实力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购车,以免日后产生不愉快的经历。

  • 另外:首先,以租代购涉嫌流质条款,没有经过市场公平估价,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其次,在违约情况下,之前支付的租金及全部款项不予退还,客户要承担的违约金条款显然过高,要求返还车辆及部分违约金,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很有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186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211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二百四十七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

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

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

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

所有权归出租人。

以租代购的方式购车被骗,签了合同,但签的合同跟销售说的价格不一样,有录音作证,应该怎么办?

建议先咨询律师,不要打草惊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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