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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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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4

说到做什么,大家应该都了解,有人问农村农业局是干什么的?局长是谁∩,当然了,还有朋友想问三亚农村农业局是干嘛的,这到底是咋回事?事实上县农业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呢,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农业局是做什么的,一起来了解下吧。

农业局是做什么的

区农林局职责 1、拟定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总体开发规划,建立开发项目库,审批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协调蔬菜产业化体系建设;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负责全区名优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指导农业资源区域规划、农业资源动态监测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林牧渔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拟定农林牧渔及农机的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林牧渔、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林牧渔和农机教育及相关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各产业技术标准;指导农林牧渔各产业产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的质量监测、监督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协调种子、农用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 7、组织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负责发布疫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组织指导并监督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兽药、渔药的药政药检工作。 8、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9、承担全区水产种苗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渔政、渔业渔港、船检等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参与查处较大渔业纠纷和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负责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的征管工作。 10、负责农机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防汛抗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 11、组织农林牧渔及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指导农林牧渔及农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农林牧渔及农机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指导农林牧渔、农业资源开发及农机等系统涉外工作;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13、负责指导农林、农业资源开发和农机方面的业务工作,组织全区农林(农机)系统中级技术职务的申报及其高级技术职务的推荐审核工作。 14、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草拟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15、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制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全区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治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区城市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给排水管网等专业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 16、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17、指导全区河道管理工作。主管全区河道配套工程设施,并组织整治;负责区河道的管理和水环境整治。

农业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 2009-8-12   发布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农业产业政策,从当地实际出发,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三、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指导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集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参与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建设;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情、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荒滩、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科研项目的试验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农业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对农作物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苗木等坑农行为。

八、组织、监督全县范围内的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指导局属单位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车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

十、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农村能源沼气的开发利用;推广户用沼气池;管理农村能源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农村能源建设有关项目的管理指导。

十一、农产品安全管理职能。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和布克赛尔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乡镇企业局的职责划入和布克赛尔县农业局。

二、划出的职责,划出原和布克赛尔县农业局承担的林业局职责。

三、新增的职责,新增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加强和布克赛尔县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局干什么的科技局干什么的

  科技局

  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全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计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评审和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全民,民营科技机构和科技开发企业,引导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负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科学事业费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各类科技基金

  <>负责全市专利管理和专利纠纷调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日常协调工作。 负责管理我市技术市场, 归口管理科技奖励,科技情报,软科学研究,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以及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行使地震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市属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管理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改革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对全市农业生产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

  2、根据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要求和市委、政府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村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农业生产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技术服务。为市委、政府指导农业土产提供超前决策依据。

  3、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系改革方案。指导农利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乡村财务管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方案的制定,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4、主管全市集约农业工作。指导农民充分利用人力、地力、农业资源、能源及自然资源。发展农业生产。

  5、主管全市种子工作。搞好农作物优质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繁育、经营及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工作;并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监测,加强种子市场营理,查处伪劣种子,净化种子市场。

  6、组织农业科研课题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初审、上报工作,抓好农作物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工作,搞好示范园区的示范与推广工作,组织和协调落实“一优双高”农业开发规划的实施。

  7、主管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并指导植物检疫工作。

  8、主管全市土壤肥力的测试、肥料的监测和市场查处工作。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搞好有机肥的合理利用,培肥地力,并抓好农田环境保护工作。

  9、主管全市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并搞好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抓好技术指导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农民科技培训规划,增强农民科技意识,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并做好农民《绿色证书》的发放和农民职称的评审工作。

  11、有计划地组织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年度招生工作,加强辅导,严格管理考试,为我市基层农村培养出更多的科技人才,全面提高全市农民的科技素质。

  12、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法律,法规,并对农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农业干部和农民学法、懂法、依法办事。

  13、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种的质量检验及农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定,组织绿色食品标准的拟定及认证管理,组织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承办政府农业涉外事务,协调我市有关国内外农业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事务。

  14、管理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编制全市区域性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

  15、承办市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农业局是做什么的?

农业局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 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 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 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 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 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做好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 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拟订饲料生产的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负责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督、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

(九)组织种植业、畜牧业对境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 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 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 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十四)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局是干嘛的

  农业局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

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做好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拟订饲料生产的规划并指导实施;

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负责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督、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

  (九)组织种植业、畜牧业对境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十四)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局是做什么的?

已经算是比较闲的衙门了,看你们那农业情况

农业局一般都有什么工作职位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农业局科院事项。政府组成部门一般不参与学术性的研究,重在推广运用成熟的新技术新模式,农业局的科研一般集中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院所(院)等事业单位。

  三、工薪。农业局机关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工资兑现,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四、工作职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生产,承担农情调度分析,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牵头协调局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承办涉及台湾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承担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提出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

  (二)政工人事科。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局业务主管社团相关事务;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指导全市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参与重大农业项目监督监察;查处局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科(农业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相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农业各类项目政策的实施并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项目资金的稽查工作;监督检查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财务管理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科。

  承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工作。

  (五)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

  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分析与预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产品促销和培育、保护与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国际贸易研究、农产品出口促进和农业产业损害调查;承担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外援和援外工作的有关事宜。

  (六)种植业科(经济作物科、蔬菜办公室)。

  负责拟订种植业(粮、棉、油、麻)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与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种植业重大项目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拟定本区域内种植业种子主导品种;组织良种繁育、植物内检和遗产资源保护;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种植业抗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拟订经济作物生产规划与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及标准化工作;拟订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和新品种、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种子种苗繁育管理工作;拟订农业板块基地规划,指导农业板块基地的建设;拟订全市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魔芋)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蔬菜生产新技术推广,实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指导全市蔬菜基地的建设,执行基本菜地保护政策;负责蔬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蔬菜产销与市场预警预报;参与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的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农业产业化科(市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办公室、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业板块基地规划,组织指导农业板块基地的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产业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休闲农业;组织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的产地认证与产品认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报、现场检查和标志管理;推进农业“三品”标准化基地建设。

  (八)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订饲料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饲料行业行政许可和一般性案件的查处;承担饲料业信息统计、预测预警和运行监测工作;协助组织饲料检测和监测工作;负责饲料业重大科技成果与技术推广。

  (九)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农村改厕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能源建设、农村改厕和生产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编制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农村改厕和生产节能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沼气、农村改厕、省柴节煤工作和生物质能、太阳能、汛能、地热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资源及轻烃、甲醇等液体燃料的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城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工作。负责农村能源范畴节能产品、设备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评估和审批工作。搞好农业自然资源、农牧业废弃物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承担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县农业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县农业局是政府部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在编人员是公务员,聘用制人员不在公务员序列。

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3类。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细分为政府部门、公检法司部门、大中小学校、公立医院等。其中政府部门、公检法司部门的在编人员是公务员。其余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在公务员序列。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一般是广播电台、报社等,其经费不足部分通过发布广告弥补。其在编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所需经费自行筹集,在编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农委是什么样的一个单位?是不是和农业局是一回事?

农委全称农村工作委员会,不是和农业局一回事。

农委是机关行政单位,农委全称农村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能:

1、 参与市委有关家业和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市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2、指导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以营体制的政策措施。

3、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机制。

4、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抓好落实。

5、负责研究农民专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思路、措施和配套政策,制定农民专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意见;抓好典型示范和教育培训,引导农民兴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搞好规范动作和机制创新。

6、负责研究组织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抓好农业结构调整的培训和典型培育推广,加快结构调整进程。

7、综合协调、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抓好村级民主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村务动作体系建设,对全市农村村务公开、民主议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8、负责全市小康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指导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社会发展和社区管理工作,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工作。

农业局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做好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拟订饲料生产的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负责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督、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

(九)组织种植业、畜牧业对境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十四)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局的职称是什么

  农业局的职称有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与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等级称号。

其分为: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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