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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多久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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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21

谈到才算,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有朋友问如果上课时手机被老师没收了怎么办,当然了,还有人问老师收学生手机多长时间,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其实国家有规定老师收学生手机呢,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多久才算犯法,一起细细了解。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多久才算犯法

违法的。

  1. 我国的《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2. 《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老师应该采取一个有效的方法来引导学生正确的实用手机,而不是与法律相抗衡。

  3. 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

  4. 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

  5. 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6. 也就是说,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7. 另外,《物权法》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你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例如手机价格下降及手机电池长久不冲电造成损坏等。

老师没收你手机,长期不归还的,触犯了四部法律的规定,即《物权法》、《教师法》、《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1、《物权法》: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又根据第三十四条返还原物权请求权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你属于手机的所有权人,老师属于无权占有者,可以据此要求返还。

2、《教师法》:根据《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由上知,老师没有权利没收你的手机。

3、《教育法》:根据《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由上知,学校只有处分权利,没有处罚权利。

4、《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老师无权没收你的手机,校规也不能做出这样的规定,即使是根据校规没收,也应当及时返还手机而非扣留至毕业。

老师没收学生的手机犯法吗

你好,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法,可以区分以下情况:

1、教师没收手机后便不予归还

2、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

3、教师没收手机后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归还。

《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当事人有权对当事人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当事人合法动产,当事人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案例:

尊敬的领导:都兰县高级中学的教导处主任在周六周天学校不上课期间私自没收学生手机,就连住校生的手机也被没收,连电话也不能打了,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允许,学校私自没收学生手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望处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隐去举报人资料信息,谢谢领导!

尊敬的网友:

接到您的留言后,海西州委立即安排都兰县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都兰县高级中学《学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在校园内禁止携带手机,违规者没收手机,学期末归还本人。学校在政教处、学生会、教务处、三个年级组办公室、门卫、学生宿舍两个值班室均装有座机,方便住校学生与家人保持联系;

同时,高级中学班主任均建有家长微信群,学生家长可随时通过微信群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11月10日(星期六),学校组织高二学生在教学楼一楼报告厅采集考生会考信息时,发现有两名学生在报告厅用手机听音乐,教导老师按《学生管理办法》规定没收了学生手机,并交至学校教务处,学期末将归还本人。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犯法吗

学校老师是无权没收私人财产的。但是一些国家机关比如法院,公安局,工商局等可以没收违法财产,也可以依法没收或者罚款。另外注意,经以上机关授权的机关也可以没收或者罚款,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另外《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慈溪一职高有学生跳楼了!”昨天,有好几位市民给钱江晚报记者报料。从照片来看,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前,一个穿着校服的人倒在地上,周围围满了人。

报料者说,事情发生在慈溪市锦堂高级职业中学,学生伤得很重,目前还在抢救之中。而跳楼的原因,是因为老师没收了他新买的苹果手机。

究竟是真是假?记者进行了调查。

昨天, 署名为“慈溪市锦堂高级职业中学”在网上发出声明,回应了此事,确认了“跳楼事件”确因没收手机引发。

学校的孙校长,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连说了好几个“意外”。出事的孩子是个男生,读高二,姓陈。

12月7日下午第一节课,学生处老师在正常教学巡查中,发现陈同学在上课时玩手机,当场没收了手机,打算暂时保管一段时间。

两点下课后,陈同学到办公室,坚持要拿回手机。他说,苹果手机是刚买的,很舍不得。老师说过几天不犯错误了就会归还。

没想到,下午两点二十分左右,第二节课要开始了,陈同学回到教室门口,一时激动就跳下去了。教学楼有三层,他是从三楼跳下的,离地面大概有八米高。

事情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联系120急救,受伤后整个过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全程陪同。

慈溪120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先送学生到慈林医院。经慈林医院医生诊断,学生生命体征正常,没有外出血,但腰椎两处骨折,右下肢活动受限,病情较重,建议送宁波就诊。

之后,学生转院到宁波第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当天手术成功,目前无生命危险,意识一直清醒,后续治疗还需要住院半个月左右。

目前,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老师收学生手机多长时间未归还算犯法?

应该是在你上课的时候收的吧,下课后他就有义务归还给你了。下课后还不还,只要他把手机带出学校就违法了,除非他把你的手机交到教务处之类的地方。

学校没收学生手机属于违法吗?

视情况而定。

学校、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占有和管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但是如果占为已有且拒不归就是违法行为。

  一:《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学生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二:《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四:《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不还?

  老师没收你的手机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四部法律,分别是:

  《物权法》、《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者算是侵犯你的私隐.

  为此,我咨询了相关的律师。

  一:《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二:《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四:《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也就是说,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你不只可以拿回手机,还可以向法院诉讼老师这四项罪。

  另外,《物权法》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你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例如手机价格下降。

  你去报案时,**机关也许不会受理,因为他觉得这是小事。但法院不同,任何侵犯权利的都可以上诉,只要你够胆去辩驳,胜率也比较高。但这只能在你向老师索求拿回手机,老师不愿意的情况下才要的最后一招。你的意愿也只不过想要拿回手机,和老师说明以后不在堂上玩就好了。假若老师不愿意,就警告他。还是不愿意,那么我就建议你告他吧。难道他还敢不愿意?

  但是在此之后也你也必须转校,就算你公办学校无法踢你出校,也没有什么理由处置你。但老师们可会串通起来“虐待”你的,没办法,中国太多这类不守法的人了,这种老师也不过是如此小人。

  难道这份“高尚”的职业就不用遵守法律了吗?难道这份人人都“尊敬”的职业就可以打人了吗?就连国家主席也没有这个权力,难道老师们的官职比胡老大还大?

  那些人根本称不上是老师,他们不会体谅学生的感受,他们不“懂”法律,他们没有人性般虐待学生,他们有什么能耐称上老师?我只能说,老师是教我们知识,是教我们做人,是关心我们成长,以及尊重我们决定的人。并不是,哪个学生不听你的话你就变相虐待或者虐待他,然后打从心里恨不得那个学生死。然后你就在学生评价上写上个大叉,毁掉一个学生的未来。

依法规定老师收学生手机多久还

法律没有规定老师收学生的手机。收手机是有的学校自行规定的。多长时间返还手机看老师心情,学生也可以讨要。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犯法吗?咱可以报警抓他吗!

  老师没收手机行为动机如何,如果只是短暂扣留保管那么不构成犯罪,例如课堂之中暂时上交手机和考试时暂时上交手机,等到下课和考试完毕后归还。如果是因为看中你的手机而进行的强行没收则违反了国家的四部法律,分别是:《物权法》、《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者算是侵犯当事人的私隐。

  一:《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当事人合法动产,当事人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二:《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当事人有权对当事人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四:《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也就是说,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当事人不只可以拿回手机,还可以向法院诉讼老师这四项罪。

  另外,《物权法》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当事人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

老师收学生手机算不算犯法

老师摔学生手机算犯法,这是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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