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谈论到西安,大家应该都了解,有人问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在哪,另外,还有人问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名单查询,这到底是咋回事?其实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保障官网,一起来了解吧。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保障官网
西安高新区的公租房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提出申请,网站地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高新区住房保障群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程序上为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公租房资格申请资料将提交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六部门联审,高新区根据联审结果进行配租资格的确定。
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年度资格复核或动态核查过程中,若申请人的配租资格已超出住房保障标准,已获得配租资格将自动取消。
1、高新区公租房在这里申请配租
高新区公租房只受理互联网在线申请,请登陆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在线申请高新区公租房。
2、高新区公租房如何申请
第一步,登陆请登陆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注册并登陆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步,点击个人租赁,进入新增个人租赁申请界面填写、提交公租房配租资格申请表。
也可点击屏幕右下方办事指南查看公租房在线申请操作流程演示。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安本地宝西安公租房专题为你带来西安公租房价格,西安公租房申请,西安公租房房源,西安公租房最新消息等关于西安公租房的相关信息。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 (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 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
2、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西安公租房申请材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领取资格审核申请表的地址:
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
⑵、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
⑶、非西安市户籍的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西安市高新区公租房最近有申请的吗?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确认需要多久
时间不固定的。
大学生可以申请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吗
大学生可以申请西安高新区公租房,西安市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条件如下:
1、西安城六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指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
3、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
4、新就业职工指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5、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7、由社区组织住户领表填报,驻社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8、新就业职工填报并统一提交到社区。未设立社区的,直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9、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到县(区)领取调查表和宣传资料并发放至社区或村委会。
10、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由社区将调查表统一发放至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本人填写。
西安公租房和高新区公租房的区别?我申请的高新区公租房可以参加别的区域公租房摇号吗?谢谢
不能,按规定必须在申报区加摇号,不能在其它区所以不能。
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怎么样?好不好?值不值得买?
楼盘名称:高新区保障性住房
楼盘位置:红塔区抚仙路与龙潭路交叉口旁高龙潭片区(原化肥厂)
产权年限:70年
其他交通方式:附近有公交车10路车终点站葫田二区
规划信息:其占地面积为22551平方米,容积率,绿化率36.15%,共0栋楼,停车位地下车位237个,地面车位65个
周边配套:暂无资料
(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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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公租房怎么申请
目前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包括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目前,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为1900元);
2、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3、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4、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2、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即2280元;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即3040元);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1900元;
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郑州公租房申请途径:
1、个人向社区提出申请和由单位统一申请。
2、单位申请法定时限是25天,个人申请是70天。
3、申请得到批准后,会核发《公租房轮候资格证》,符合条件的市民,依据资格证上的号码轮候选房。
西安公租房申请状态为 待报名 什么意思,是等待选房报名吗?
待报名意思是等有房源后报名参加所选房源参与摇号的意思。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申请的户型以及配租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生成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
如报名人数低于房源供应数量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生成后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
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1、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以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2、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以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户型;
3、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保障人口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以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户型;保障人口均年满16周岁的,可以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户型;
4、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以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户型。
西安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后,由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工商银行储蓄卡等相关证件、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房分配。
选房分配流程包括签到、抽选房号、向运营管理单位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