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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 x科普
  • 2021-12-12

说到东莞,大家应该都了解,有朋友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有人问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百分之多少?,这到底是咋回事?事实上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快来了解一下吧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简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为了进一步方便缴存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008年9月26日,公积金中心在常平、、虎门三镇设立的办事处同时成立运作。2014年6月,中心内部机构调整后成立了南城办事处。2014年9月15日,中心又在石龙镇增设了办事处。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1、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降低的审核。

2、单位名称变更或注销、缴存基数调整的审核。

3、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初审。

4、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封存、启封、转移的审核,并进行记载。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初审,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定期将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上送中心。

6、协助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的抵押手续。

7、协助中心进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催缴和稽查执法。

8、协助中心回收贷款和清收利息,跟踪调查抵押物,通过电话、短信、文字等方法催收和追还逾期贷款,对无法偿还贷款的借款人抵押物进行处理。

9、对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封存、启封、转移及贷款各环节的质量、效率进行监督。

10、对提取、封存、转移的证明材料和缴存、贷款等业务档案及时存放,进行电脑记录和整理,以备核查,并及时上移中心档案库。

11、每月5日前将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数据统计上报中心。

12、开展住房公积金有关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制订措施在辖区内贯彻落实。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是多少

东莞住房公积金服线电话是12329.可以提供公积存.提取业务.贷款业务以及投诉及建议等其他咨询服务。住房公积金电话自动语音服务为全天24小时,人工服务为正常上班时间。(网上查到了。。。)上班时间打过去,应该就有人工服务的了。

东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怎么公积金提取

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如果要取,当然行了。

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

一、东莞公积金提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提取职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

(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东莞公积金提取时间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2)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如更换贷款应按首次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时限:申请人所租住房必须位于本市辖区,并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申请办理,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时限: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一个月以上,每次办理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非销户),直至申请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时限:病患者仍在治疗的,申请人可申请多次提取,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三个月以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及具体分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5个办事处,主1名,副主任3名。 负责公积金政起草、修改、报批、解释;负责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中心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审查;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受理信访、催建催缴、行政处罚等工作;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务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负责其他执法相关工作。

东莞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多久可以取

外地员工办理程序是外地户口员工离职,离职后个人公积金状态的不同,办理离户提取所需的材料也不同。

一般员工刚刚离职的,其住房公积金还处于正常缴纳运行的状态,如要领取,需要提供的证件有: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离职证明盖上单位公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而员工离职一段时间后,其住房公积金已经停止缴纳,被封存。封存的方式有两种:

被封存在原单位,或者被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公积金状态,由单位经办人在办理封存手续时选择。被封存在原单位的,需要提供: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提供: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而具体是哪一种封存方式,员工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存折号码,到原单位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查询。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带齐资料后在本市的94个建行网点,都可以直接办理提取。

只有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才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本市户口员工办理程序如果是本市户口员工,失业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资料包括:

失业证或失业备案表(盖当地劳动服务站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个人名下东莞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如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则支取申请书不需要原单位盖章。带齐以上资料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东莞市哪个地方,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贝路口银盈楼联系电话:233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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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提取须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向管理中心申请并交验相关证件符合规定的,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提交房地产交易所交易登记证明书或《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以上四种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单位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半年内办理提取。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二)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市医院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办理提取,只能办理封存。

  (四)工作、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定居证明、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令等。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其他购买商品住房贷款合同。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以上(含15%)的,提交家庭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本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此项提取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如租住私人住房,应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租赁合同证明、完税发票等。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八)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办理上述各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交身份证及相应证件外,还应提交复印件(存档),其中2、3、4、7、8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符合提取规定的,立等可取。

  二、.提取程序

  1.先到市建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3.提交相关证件,经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4.持经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到市建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东莞如何退住房公积金

离职后住积金如何支取问:请问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直接支取住房公积金要什么手续?答:东莞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如果是外地户口员工离职,根据离职后个人公积金状态的不同。办理离职销户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也不同,正常状态的带1234,被封存在原单位的带124,被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带12,其中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3、离职证明盖上单位公章;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个人带齐资料后在东莞市的94个建行网点都可以直接办理提取,值得注意的是,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东莞本市户口员工失业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资料包括:1、失业证或失业备案表(盖当地劳动服务站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4、个人名下东莞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建造储蓄卡。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市民可带齐资料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样办理?外地人可以提取使用吗?

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资料可理解为由以下部分组成: 身份和关系材料(如:身、结婚证、户口簿、户籍关系证明);二是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退休证、离职证明、贷款合同、还贷存折等);三是银行账户材料(如:公积金存折或龙卡、转入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四是申请表格(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申请书》《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等)。职工应根据不同提取类型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提交相关资料,各类型提取资料目录及明细如下: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示: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此类提取无需经过公积金中心审核,可直接在本市建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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