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聊到个人所得税,大家应该都知道,有人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当然了,还有朋友想问1998年12月份,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其实个人所得税本月申报的哪个月的呢,接下来,小编就来教教大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新个税扣除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这个没法,只有等到明年度开始,你看扣税是否减少就可以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和所需资料:
1、扣除时间: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2、所需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纳税人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根据规定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提交,但实际未扣除,怎么办?
进入综合所得申报,
修改专项扣除(可不用修改)确认;
进入工资薪金所得修改,
计算个税,
申报。
获取反馈。
如果19年12月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除?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前的相关支出。
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父母一定要考虑清楚扣除方式,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
对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解读:
1、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3、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本月未扣除专项附加项目的话下个月如何扣除
这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当月未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后面月份补记累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个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个税改革里的“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理?
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9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