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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的房子婚前婚后加名字区别

  • 常识
  • 2021-09-23

男方买的房子婚前婚后加名字区别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是。

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可以吗?这个问题,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

根据的是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区别

婚前买房为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房除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对于房产问题,最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还有几点说明: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还有按照现行新的婚姻法,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这样约定。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以取得房产证为准),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因而在婚前婚后需要对财产进行详细的划分,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以减少之间的矛盾的发生。

老公婚前买房,婚后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女方名字当然属于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婚后加了女方名字,若离婚房子该归谁?

房子,是中国人最热衷的一个物件,在中国人的有种,有房似乎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而中国的女人也把“有房”作为了挑选另一半的要求,很多家庭在嫁女儿时,也会要求男方有房才行,不仅如此,还会要求在婚后将女人的名字给加上去。一套房子,若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若是离婚,那么这个财产纠纷就有得闹了。那么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婚后家了女方名字,若是离婚,房子究竟该归谁呢?

首先,我们要清楚,房子若是男方在结婚之前,个人的名义全款买下的,在婚后也没有贷款,并且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若在婚后,男方又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变成了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男女双方若离婚后,女方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该房产的,也就是说,若是婚后无条件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也没有份额约定,那么就属于无偿赠与的方式了,也就意味着离婚后,女方可以拿走一半的房款,这是在法律规定下的。

但除了法律规定,也有一种情况是在夫妻约定下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里的所有财产在婚前或婚后的各自所有、以及离婚后的分配,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可以协商来分割,夫妻可以在离婚时,选择进行离婚协议,对房产的份额进行划分,那么这样能够尽可能地让双方都得到满意的结果。

那么除此以外,还有哪些方法可以保障夫妻间的财产和基本权益呢?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打成协议,办理公证,公证证明双方名下所持有的动产,包括存款、玉器、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之后,也可以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难以处理。

除了未婚夫妻,已婚夫妻也是可以通过协商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显然是起到了一个证据的作用,能够减少纠纷,所以对于那些通过相亲,或是没有深厚感情基础的人来说,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再合适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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