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定金,我们很多人都了解,有朋友问交了购房定金后悔了,教你3招把钱要回来,事实上买房子交的订金要有什么手续,这到底是咋回事?事实上通过中介买房交了定金能退吗,接下来,小编就来教教大家买房交定金后悔如何找人退定金,让我们来看看吧。
买房交定金后悔如何找人退定金
交完购房定金后,由于各种原因,又不想买房了。可是,购房定金也不是个小数目,不退还的话损失可不小。那么,不想买房的话购房定金能不能退还?买房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该怎么办?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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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买过房的朋友都知道,买房前一般会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认购协议,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那么,如果回家后又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后悔了肿么办?定金还能要回来吗?不要急,看完此文你就明白了。
一、什么是认购协议?
既然定金一般是在订购协议中约定的,那我们就先来看看,认购协议是怎么一回事儿。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房地产开发商企业是不能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但出于资金或营销等需要,开发商往往采用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摇号选房”、“购房意向书”等协议,以此达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区别的目的,对此,我们统称为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是独立与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本质区别,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说,想要从认购协议的法律效力入手,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对你有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形,不然,要回定金的难度是比较大的。
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认购协议未满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的十六项内容。所以说有些对你来说非常重要条款在认购协议中可能没有,签订认购协议时开发商又没有另外说明。这为你反悔而要回定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什么是定金?
定金,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会经常遇到它,那么,定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一) 对交付价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不能认定为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在商品房认购协议或者开发商出具的收款凭据中,仅仅出现或者记明订金、押金、保证金、诚信金等字眼,并不能将其一概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定金。也就是说,你的认购协议中,没有“定金”字眼也没有明确约定定金性质的条款,当你反悔,不想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没有权利没收你事先交付的价款。
(二)定金价款不实际交付,定金合同不成立,且定金数额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的20%。
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所以说,只要定金价款还没交,你还有反悔的权利。
另外,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然,开发商是有营销策略的,对定金数额要求不会太高,一般也就几万块钱,在你冲动的时候能立即掏出这么多钱,事后反悔又不舍得这些钱白白打水漂,只好硬着头皮买了。当然,对于已支付超出主合同标的额20%的定金你是有权要求返还的。
(三)签了认购协议又反悔?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
根据《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购房者签订认购后,又反悔不想买这套房了,开发商是有权不返还定金的。
(四)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二者只能择一主张!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意思就是,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适用,两者取其一。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认购协议即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虽然你已构成违约,但是也只要给一份就行啦,具体给什么,人家开发商说了算。
三、能要回定金的几种情形?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很显然,能否要回定金,关键在于对“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的理解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 未能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
如果认购协议对商品房的价格、面积、朝向等主要条款没有明确约定,且后来开发商与购房人又未能就这些主要条款等协商一致,从而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购房人。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没能签订,是由于双方未能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购房人单方违约而造成。
如果你反悔了,又想要回定金,赶快回去看看认购协议有什么主要条款没有约定,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对不合你意的条款,可以大胆提出异议。
这里有3点值得注意:
1.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应是认购书中约定以外的条款,对其中已有的条款直接具有法律效力,无须再次进行磋商。
2.只有双方是对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才能要求退还定金。如果是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等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的条款则不应包括在内。
3.购房者通过对合同提出不合理的苛刻条件,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要求退还定金的,则可能被认定具有不愿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根本违约,判令定金不予退还。比如说要求签订“付完款必须当天交房,当天办证,不然不签购房合同,退还我定金!”等不切实际的条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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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完定金后悔,如何要回?
很多朋友碰到过这种情况:交完购房定金后,又觉得对房子不满意,或者又看到了更好的房子,或者又想等一等观望一下??这时候,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定金还能要回来吗?虽然钱不算多,但对大多朋友来说,也是几个月的工资,肉疼、不甘。
答案是肯定的,能要回来。日常消费品,包括衣服、手机、家电等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七天无理由退款,而房子买卖则要依据合同法维权。
一些接触过一点法律知识(xue yi bu jing)的同学说,不能退,因为这是定金,不是订金,违约要没收。这样想是因为没有厘清里面的法律关系,这里有两个合同,您注意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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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个概念。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签订的临时性(暂时性)合同,其效力具有阶段性。当订立本约合同时,预约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预约合同的效力终止;预约合同还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解除。
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2、房屋价格;3、定金条款;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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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是否就意味着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即没收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何适用呢?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收定金。
2、如果预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能达成合意的,对认购人而言并不一定构成违约,应返还定金。因为,认购书的条款一般较为简单,并未涵盖购房人所关心的全部事项;假如双方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合意的内容恰恰是这些事项,则对认购人而言也并不意味着违约。其理由很简单,合同的签订必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未能协商一致而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的情形,对于认购书双方当事人而言均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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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想拿回定金,具体该如何操作?需要几个关键步骤:
1、按照认购书约定的签约时间,去跟开发商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宜(必须有这一步,否则,没收定金没商量);
2、对开发商提供的售房合同提出异议,即对认购书中没有提到,而售房合同中新增加的条款提出不同意见,使交易不能达成,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合同、录音等;
3、要求开发商退定金(一般不会退);
4、告诉开发商,如果不退,就向房管局(或住建委)反映,口气要强硬;
5、还不退,直接给我上面提到的部门打电话反映,有些开发商会主动联系你退款的;
6、如果你不幸碰到了奇葩开发商,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贴一段已有的判决供您参考:
“认购合同是独立的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为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当事人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定金,用以担保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定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立约定金。
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合同约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应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如当事人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只是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不一致,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收取定金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定金。
本案中,原、被告系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及交付款项和签名的先后顺序协商不一致,最终导致原、被告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故被告应当向原告返还其已经交付的定金30000元。”
Ps:为避免弄巧成拙,建议交给律师具体操作。
20171031再次提醒: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已经有知友,因事前没有咨询,也没有请律师而吃亏。本文提供了解决思路,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情况,具体细节出错,可能导致满盘皆输的结果,请谨慎驾驶。
买房子,交了订金后悔了,不买了可以退还订金吗
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过失就可以退还订金,如果是个人存在问题,订金不予退还。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所以如商品房不合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如果开发商出售的房子符合相关出售条件,而个人不愿购房,那么此时这个订金将不能退款。
订金退不退还,主要看哪方面首先违背合同,如果是当事人违背,就不能退还,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违背合同的,订金就应与退还。即使没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如果因两方都没有责任的客观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PS: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shqianyy
买房反悔了定金能退吗?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买房是一件大事,许多人在没有了解清楚情况的时候,由于心急,给了定金,之后又想反悔,此时定金能不能退回来呢?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建议签订合同的时要留心,同时如果合同已经签署,自己又不确定通过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更为稳妥,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予以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通过中介买房,交了定金后想退房怎么办
除非和中介签订的协议有特殊说明,否则无法您的定金是无法拿回来了,因为定金是付给卖家的。
因为是单方违约,中介公司会问你讨要中介费,如果不愿意折腾,就给中介费;如果不给,中介公司肯定会启动法律途径,但是法院是无法解决这种事情的,最后还是需要你们自行调解,主要的就是中介公司耗你们时间而已。
因为没有产生实际房产交易,也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如评估费等。
拓展资料: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用。 通过中介购买房屋是当前买房人最稳妥的方式,而且这种方式也将会一直延续下去。
中介首先能够保证客户有充足的房源进行选择,其次可以把控买卖双方的风险和运作。 但是现在的二手房中介层次不齐,选哪家中介进行交易,是需要买房人首要且慎重考虑的问题。
买房签了《认购协议书》,交了2万定金,现在不想要了,能退回定金不?
你如果一时冲动交了定金、签了定金合同后,仔细一琢磨又不想买房了,那么如何全额拿回定金呢?你去与开发商商量,他们一般会以已经签订定金合同为由,没收你的定金,这时你该怎么办?其实要全额拿回定金非常简单。其实你仔细看一下定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在定金合同里都有第七条第1款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乙方(购房者)可以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开发商)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签订定金合同15日之内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具体的付款方式、违约赔偿的额度、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合同条款内容有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你只要随便找一条理由挑个毛病,如违约赔偿额度太少、付款方式和时间限制不合理、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根据你的要求修改合同条款,那就可要求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拿回定金。开发商则无理由拒绝,必须全额返还定金。因此,你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一定要开发商向你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你必须看清楚才能同意网上递交合同并签字,现在有些开发商很坏,欺骗购房者,说什么要看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只有网上递交后才能打印出来给你看,否则打印不出来,其实这些都是谎话,每份合同除了购房者姓名、房号、价格不同外,绝大多数的合同条款都是一样的,开发商手里是有合同范本的,并且在工商局、房管局都有备案,前面已经成交的客户的合同都已经打印出来了,他们只是找借口不让购房者先看合同内容,而让购房者先稀里糊涂地同意网上递交合同再打印出来给购房者看,等到这时如果有购房者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开发商就会说合同已经网上递交,说明你事先同意的,无法更改,或者说更改很麻烦要到房管局去改等等,来逼迫购房者就范,很多购房者也只好忍气吞声,不再追究,就让开发商的诡计得逞了。另外购房者要注意,此前开发商还会以定金合同要公司盖章为由,在购房者签字后把2份定金合同都收回,造成购房者手中没有定金合同,无法根据定金合同的条款内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拿回定金,其实购房者不用担心,定金合同也是网上递交的,在房管局都有备案的,开发商是无法抵赖的。所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你一定要先看过合同内容,否则不能同意上网递交合同,如果不满意,就随便找个理由挑个岔,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拿回定金。
买房交了定金不给退怎么办
买房是一件大事,许多人在没有了解清楚情况的时候,由于心急,给了定金,之后又想反悔,此时定金能不能退回来呢?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建议签订合同的时要留心,同时如果合同已经签署,自己又不确定通过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更为稳妥,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予以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