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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 贷款
  • 2021-09-21

欠条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协议型文本,但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只有书写规范格式正确的欠条才会对我们自身的利益有保护作用。那么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写欠条的时候应注意哪些方面呢?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条(借条)要有以下内容,才有法律效力: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或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还有效吗?还能追回欠款?

一般来说,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对方不肯还款的,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3年内提出诉讼追讨欠款。在法律的角度来看,没有写还款日期是欠缺了形式要件,只要他本人签订了名字借条或欠条就有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索要欠款不会有影响,还可以随时进行索要。所以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还是有效的,不用担心起诉对方拿不回欠款。但是在这里要注意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别错过追债的最佳时机。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当事人在出具借条之日起20年内有权利起诉要求还钱。但是第一次主张权利的时候没能实现,再次采取法律途径追债要在此后未能实现之日起2年内,否则过了时效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纠纷,可以让借款人写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了,以免失去法律效力。当然要看对方是否愿意配合,不愿意的就要失去了法律保护。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欠条写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未写明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

如果借条或欠条写错了还款日期,还有效吗?如果双方都是自愿并不存在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显失公平的情形下,只是将还款日期写错的,不会对借条的效力有影响。在法律上,以写错的还款日期为准。

在借钱的时候写欠条或者借条保证准确无误有几点,第一,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第二,保证借款金额无误,切记标明大写和小写的金额。第三,借款时间要确认无误。第四,还款的日期写清楚并准确无误。第四,最关键的是由借款本人手写借条或欠条,由借款本人亲自签字。最后,约定利息也需要注明,并保证准确无误。

个人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一、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二、正规欠条

欠条

今借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

*年*月*日

欠据

为 (事由) 欠 (债权人) 人民币 (金额) 元,立此为据。

立据人

*年*月*日

三、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钱是大家生活的基本,欠条或者借条是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在书写时我们要注意相关方面,尽量保证没有疏漏,在化解纠纷时才能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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