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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注册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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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3

深圳新注册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

11月20日消息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消息,昨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修订后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办法》删除了原先燃油小汽车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并明确指出,新注册的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确保网约车条件不低于巡游车。

此外,《办法》表示,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可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直接跨类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要求,约车人向网约车经营者发出用车需求时,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向约车人全面、真实、准确披露约车人指定地理位置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待约车辆数量和计价规则,保障约车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网约车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约车人与其进行交易。

9月16日起,深圳新注册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9月16日《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修订草案)》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深圳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可直接跨类驾驶巡游出租车或者网约车。

新注册的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汽车。网约车经营者需向约车人全面、真实、准确披露约车人指定地理位置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待约车辆数量和计价规则,保障约车人知情权和选择权。(深圳特区报)

网约车作为一项共享经济新业态,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渠道之一。来自市交通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17家网约车平台取得深圳牌照,其中10家平台已在深正式运营,持证上岗的网约车司机达到7.4万人,注册的网约车5.8万台。

2017年1月24日,《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为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底,深圳决定针对当前网约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对《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系统修订。

深圳新修订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下月起施行 新注册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

1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新注册的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该《办法》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办法》删除了原先燃油小汽车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明确新注册的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确保网约车条件不低于巡游车。

▲调整新注册网约车类型

为了给驾驶员提供就业便利,减少不必要的从业限制,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直接跨类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加强行业监督和执法管理

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维护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规定,网约车经营者应加强对驾驶员身心健康和资质变化等情况的动态管理,发现驾驶员存在不宜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情况,网约车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该驾驶员营运,并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此外,网约车经营者应公布服务评价体系,明晰乘客对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价的渠道,建立驾驶员申诉处理制度,对乘客不遵守乘车规定的行为,明确驾驶员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提供服务,网约车经营者不得因此对驾驶员实施经济处罚或其他限制措施。

▲滴滴出行:按照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后的《办法》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向约车人全面、真实、准确披露约车人指定地理位置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待约车辆数量和计价规则,保障约车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以及要求平台储存的业务数据保存期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优化乘客维权保障制度。

资料显示,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新业态,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渠道之一。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10家平台在深开展了网约车经营业务,全市累计核发《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运输证》59892张,核发驾驶员证76858张。

深圳出台新版网约车管理办法:新注册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汽车

在新一期政府公报中,深圳市公布修订后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新规要求,新注册的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汽车。《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申请该证需满足车辆为轴距2650毫米以上的纯电动小汽车等要求。

同时,深圳市对驾驶员也有新要求。《办法》显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这一证件需要驾驶员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且考试成绩合格。

此外,为给驾驶员提供就业便利,减少不必要的从业限制,深圳市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互认。驾驶员可在前一类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直接跨类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推动新能源 多地实行网约车“油改电”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新注册的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且网约车条件不低于巡游出租车。该《办法》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同时,《办法》明确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可直接跨类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办法》中还规定,为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维护驾乘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提高服务质量,网约车经营者应对驾驶员的身心健康和资质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有不宜从事该工作的情况应立即停止驾驶员营运。此外,网约车经营者应公布服务评价体系,明晰评价渠道,并建立驾驶员申诉处理制度。

修订后的《办法》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向约车人全面、真实、准确披露约车人指定地理位置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待约车辆数量和计价规则,保障约车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以及要求平台储存的业务数据保存期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优化乘客维权保障制度。

据深圳特区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深圳共有10家平台开展了网约车经营业务,全市累计核发《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运输证》59892张,核发驾驶员证76858张。

今年以来,国内多地发布了网约车相关政策,其中针对运营车辆的“油转电”等相关规定尤其受到重视。

·1月,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要求新增网约车必须是纯电动汽车;

·6月,南京市明确网约车营运车辆需选用纯电动车型,且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要达到300公里以上;

·7月,北京市宣布将对到期报废、更新为纯电动车的出租汽车实行奖励政策,最高可补7.38万元/辆,并在2020年底前更新2万辆新能源出租车;

·9月,郑州市要求新增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必须为新能源纯电动车辆;

·10月,武汉市呼吁公交车、出租车、轻型物流配送车、网约车等社会用车原则上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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