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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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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1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西安东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申请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139号新东尚小区3号楼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用于更换中电梯零部件,工程预算费用32686.00元。相关业主如对此有异议的,须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逾期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拨付维修资金。上述内容同时在原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fgj.xa.gov.cn)和新东尚小区公示。

房价连续涨幅第一,西安终于加码限购!限购年限与北京一致

一城一策,西安再度加码调控。

6月20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挂出一条通知显示,要求市外迁入户籍家庭,应在落户一年或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后才可购房;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需要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此前,西安的限购政策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可购买2套,非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住房不得再购房,无房家庭则需要提供2年及以上的个税或社保证明,才可购买一套。

分析人士指出,西安此次加强限购,将非本市户籍社保年限从2年升级为5年,对当地需求的政策力度堪称严厉,与北京的限购年限一致,显示了当地对降温楼市的态度十分坚决。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2019年以来,西安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持续领跑全国,而在5月,西安新房价格涨幅同比上涨24.4%,环比上涨2.0%,两类涨幅均在70城居首。

附文件全文:

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稳定住房市场发展,经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议,现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三、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特此通知。

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0日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经适房出售的通知

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市阳光北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北区1#楼即将开始受理登记申请。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阳光北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纬二十六街与明光路十字向北200米路西,本次共提供经济适用住房501套,销售基准价格3615元/平方米(市物发〔2012〕53号),预售证号为市房预售字2012056号。

二、登记对象:

已通过资格审核并取得有效的《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且愿意在该项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

三、受理时间:

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8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受理地点:阳光北郡项目接待中心(纬二十六街与明光路十字向北200米路西)。

四、选房方式: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申请人经登记取得摇号资格,在公证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资格和顺序。

五、注意事项:

(一)摇号登记需申请人持身份证、有效的《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登记表》。(二)登记表一律实行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和拥有,不得更名、转借、买卖。(三)登记不分先后顺序,请勿连夜排队。(四)摇号结果将在西安晚报及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公布。(五)阳光北郡-北区经济适用房咨询电话:81612222

特此通告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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